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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导处主任职责

发表时间:2005-3-29 22:44:00  编辑:大中教导处
教导处主任职责
 
    教导主任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工作,贯彻教学为主思想,主要职责是:
    1、协助校长贯彻执行学科教学大纲、教学计划以及有关教学工作的指示,制定实施学校的学期和学年教学工作计划,协助校长聘任教职员工,并安排分配其工作任务,落实岗位职责。
    2、审查教研组、备课组计划,检查总结教学工作。
    3、组织管理教学工作,制订教学常规、教学评估细则。
    4、组织检查教师教学“六认真”情况,随时听课,召开部分教师和学生座谈会,组织开展学生评教活动,组织大型考试,落实研究性学习。
    5、组织开展示范课、公开课、教研课、赛课、考调课和青年教师考试等工作。
    6、组织招生办、科研办、信息办、教务办、图书室、阅览室、计算机室、电教室、实验室等部门建立岗位责任制,建立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,检查督促执行。
    7、组织教务员管理学生的学籍,完成学生的招生、编班、考勤、考核、升留级、休学、转学、毕业、升学等项工作,并分别建立档案。
    8、组织教务员编制课表,及时安排课表、调课、代课、外来人员听课,并填表登记。
    9、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办公室完成毕业生、结业生档案工作。
    10、组织教师业务进修,抓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,组织教务员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。
    11、承办校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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