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育活动

团委书记职责

发表时间:2005-3-29 17:02:40  编辑:大英中学
团委书记职责
 
    团委书记在学校党总支和政教处主任指导下,做好团委会和学生会工作,主要职责是:
    1、主持团委会的日常工作,召开团委会议、团支书会议和团员大会,布置、检查、总结工作。向团员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组织团员学习贯彻学校党总支和上级团委的指示、决议。
    2、根据教育方针和学校党总支的指示,配合学校的政治思想道德教育,制定团的工作计划,总结团的工作经验。
    3、加强团的思想建设,经常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、意见、要求,建立健全对团员、团干部和团支部工作的考核或评估制度。
    4、加强团的组织建设,搞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和配备、培训团委会、团支部干部,健全团员的管理制度,按时收缴团费,管好团员档案,接转团组织关系。
    5、指导学生会的工作,指导、配备和培训学生会、班委会干部,指导学生办好板报、宣传栏和广播等工作。
    6、组织青年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适时推荐优秀团员入党。
    7、安排团委会或政教处人员在早晨、中午、下午、课间操时间放广播。
    8、组织发动团员和青年开展绿化校园的义务劳动、美化环境的公益劳动及其他活动。
    9、配合其他处室开展体育、文娱和科技活动。
    10、参加政教处统一安排的全校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。
    11、承办学校党总支和行政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。
 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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